全校学级编制,从幼稚园起,各学年都分上下二级。在学期开始的两星期里,根据教育测验的结果和平时上课的情形,详细调查学生的学力。在此后的两星期内,根据学生学力分组教学,从第五星期起,各组各照本组的速度进行,不相牵制。每半年并一次,分一次 。最快的,四年功夫,可以学六年的功课;最迟的,八年功夫,学六年的功课;其余的,或四年半,或五年,或六年,或七年不等。 24年秋,进行第二次改革,全校学级编制,除工艺科外分成低年段、中年段、高年段三大阶段。每一阶段依照智力、学力、年龄、努力的高下,分成若干团、若干组,随时调动,部分时间,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升入高一级阶段。 (1924年施行)(摘自《一个小学十年努力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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