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

  • 发布时间:2018-01-0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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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玄武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玄政办【2014】6号)文件精神,提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保障条件,强化学校工作责任,特制定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

1、实行第一责任人制。余颖校长为学校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挂牌督导工作联系人。

2、保障责任督学办公条件。学校为责任督学配备专门的办公室并挂牌,配齐办公桌、电脑、电话等工作设备。

3、在学校校园网上设置教育督导网页。校园网必须与玄武教育督导网页相链接,学校指派专人陈明负责教育督导网页的信息上传,及时推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信息。

4、配合责任督学做好经常性督导和专项督导工作。根据责任督学的工作规程提供相应的台账资料等。

5、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

6、建立学校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

(1)建立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和建议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余颖校长任组长,制定专人或部门具体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和建议的交办、整改和报告工作。

(2)规范整改工作的程序。在责任督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责任到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如果情况需要,根据责任督学的要求撰写整改情况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给责任督学或区督导室及相关部门。

(3)执行责任追究机制。虚心接受责任督学或督导组针对学校整改情况所作的实地督导回访。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和报告工作的部门和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严重的,年度不予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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