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教〔2017〕6号
关于开展首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
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玄中专:
根据宁教宣德[2016]57号文件精神,结合玄武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就首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的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推荐范围:
首届“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科研等有关部门中从事班主任工作、德育管理工作、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德育教科研工作的一线德育工作者。下一届“德育带头人&"和“德育优秀青年教师&"评选都将增加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已获得过“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可参加“南京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评选。
推荐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工作主动性强,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与敬业精神,模范遵守《教师法》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师德师风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活动,荣获师德先进表彰者优先。
(二)须在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累计从事德育工作满6年,且目前正在从事德育工作。
(三)须获得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聘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
(四)须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2012年(含)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