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附小责任督学意见和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

  • 发布时间:2015-12-09 12:18
  • 作者:系统管理员
  • 浏览量:5645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意见和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效,及时有效的解决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学校工作责任,提高学校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工作落实,特制定南师附小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和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

    1、闫勤校长为我校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和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整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负直接责任。

2、学校建立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负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和建议的交办、整改

组长:闫勤

组员:赵敏  余颖  赵筠  曹海永  李昌亮  徐斌

3、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4、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到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5、撰写整改情况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给责任督学或区督导室及相关部门。

6、虚心接受责任督学或督导组针对学校整改情况所作的实地督导回访。

7、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和报告工作的部门和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严重的,年度不予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