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0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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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文件

 

宁教督委﹝2016﹞1号

 

关于对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导对象

各区人民政府。

、督导内容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5]18号)落实情况,重点督导以下内容:

1.各区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享有相应学位的情况;

2.各区(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情况;

3.初中学校有无招收无本校学籍学生的情况;

4.各校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