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京高等师范附属小学(南师大附小前身)创办人江谦

  • 发布时间:2010-08-27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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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谦字易园,安徽婺源(今属江西)人,清末曾受业于南京文正书院,为山长(即院长)张謇所赏识。后来张謇在南通创办我国第一所民办通州师范学校,邀江谦共事,不久任堂长、校长。江谦本志行合一之学,熏陶后生;以“能耕能学”为训,矫正空谈时弊;弘扬务实精神;辑“两汉学风”,倡俭朴学风。传“明德新民”之教。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学生,通州师范校誉日隆,名声越省,苏皖教育当局争聘江谦为校长。后安徽学界公推江谦为安徽省教育会会长,江苏省复指命他为江苏省教育司司长。

     1914年江谦被委任为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并着手在两江学堂原址创办南京高等师范学校。1915年8月,南高师招生。1916年夏,南高师附小筹建,1927年2月开校。附属中学于1917年春筹建,9月开校。附中、附小均属南高师教育科领导,是南高师的教育基地。

     江谦国学根底深厚,于孔学、阴阳之学造诣尤深。又精于文字音韵之学,他由英文切音,发明阴阳声母通转规则,创设音标一案,实注音字母的先声。江谦博览中外教育家的论著,虚心听取郭秉文等人的意见,顺应历史潮流,崇尚共和,主张沟通、融合中西,德智体三育并重。江谦认为办学应以理想为先,以精神教育为前提。他认为训育(即德育)就是对学生的管理和训练,其要点有三:第一,目的,是养成国民模范人格。第二,方法,渐次扩张学生责任感和服务观念,是自觉地向所定之目的进行。第三,程序,学生对自己之品性行为负修养之责任,对同学之品性行为负规劝之责任,对本校校风负巩固培养之责任。他倡导以“诚”为校训,“诚者自成”。在智育方面,他强调要重视基础,重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反对单方面的“我教你学,我讲你听”,强调启发学生的自觉自悟。。关于体育,江谦说:“以强健的身躯行教育事业,这就是南高体育教育的宗旨。”在南高,不论何科系的学生,体育列为必修,学校设置各种体育会、队,开展各种运动、技艺、球类竞赛,增进学生对体育的兴趣。江谦还提出了“调整师生关系”的问题,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应该说是教育观念、教育思想的一个转变和进步。他认为,教师不仅要尽教的责任,还应关心学生之学,学生之理想,以及怎样做人等问题。师生相处有期,师生之情意自通,乃能起信仰之心,而行指导之法。在他的倡导下,一种新型的“尊师爱生”的风气,在南高及其附中、附小逐渐形成。母校的师生情给一代代的校友留下了永远不能磨灭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