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少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争当“四好少年”活动,结合“创先争优”,促进全省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开展“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戴“四好少年”奖章 百万少年快乐成长
二、活动内容与方法
(一)评选条件
全省少先队员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等某一方面、某一小项或者各方面都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少先队员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推荐、展示、评议
等环节,评选表彰百万“四好少年”。具体办法如下:
1.组织发动阶段(1月-2月)
(1)印发活动通知和推荐表到各地,广泛宣传发动;
(2)在“江苏少先队”网站、《少年号角》杂志刊登展评活动公告和推荐表,少先队员下载或复印表格后自主申报。
2.推荐展示阶段(3月-5月)
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发动全体少先队员参加推荐展示:
(1)“我的进步我来讲”—— “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全省少先队员围绕“四好少年”某一方面或某一小项的具体要求,讲述自己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少先队活动,努力成长进步的精彩故事。利用晨会、队会以及课余时间等,通过面对面等途径或利用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主题队会等阵地交流展示自己成长进步的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并接受队员的民主评议和推选。活动不设门槛,鼓励人人参与,以“雏鹰奖章”作为激励手段,为每个少先队员提供平等的展示和竞争机会。
(2)“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在开展“我的进步我来讲”——“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之后,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鼓励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以各种方式评议和推荐身边的“好少年”。通过共同参与展评活动,推出更多的好少年典型,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
(3)“‘四好少年’奖章我来争”——申报参评:全省少先队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可以申报某一方面的好少年奖章或综合性的“四好少年”奖章。申报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经学校大队部审核盖章后,于5月15日前交由当地少工委或学校大队部集体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0号楼,邮编:210013,联系电话:025-83393588;联系人:范斌。
参加省级评选的候选人材料应包括:①加盖公章的推荐表;②候选人展评活动情况材料(含照片等);③其他能证明候选人在争当“四好少年”活动中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的文字、图片等材料及物化成果等。
各地区、各学校推荐数量不限。集体报送时请附本单位汇总表。推荐材料不实或不符要求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3.评选表彰阶段(6月)
省少工委将组织专家和少先队员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并于“六一”期间进行表彰。为推动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深入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活动。组委会将根据情况表彰一批“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辅导奖”。展评活动中涌现的突出人物事迹将推荐至《中国少年报》、《少年号角》等队报队刊以及江苏少儿频道等宣传介绍。
三、活动要求
本次展评活动是我省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实现少先队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全省少先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地少工委要把此项活动当成加强组织教育和基础建设、推动“争当四好少年”工作的重要契机,突出活动的广泛性和普遍性,按照“活动覆盖全体少年儿童”的要求,力争本次活动覆盖到所有学校、所有中队、所有少先队员。
各级少先队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站、橱窗、小报等校内媒介,通过适当形式开展本地区“四好少年”展示评比活动,在少先队员中掀起争当“四好少年”,携手共同成长的热潮。
附件:江苏省“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展评活动推荐表
江苏省少工委
2011年1月14日
附件:
江苏省“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
展评活动推荐表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