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6年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RZDZC-20251219
2、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6年度校园安保服务
3、采购项目预算:43.2万元
4、最高限价:43.2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6、服务期:2026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详见本章“五、其他补充事宜”。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保安服务公司,应具有江苏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供应商如为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须提供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22号鑫粿众创空间B17室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瑞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采购文件。若供应商无法现场领取采购文件,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核验材料后,将采购文件寄送至供应商。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费1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会议室(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4号)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自行踏勘或与采购人联系。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5、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
6、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盖章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4号
联系方式:18652978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瑞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22号鑫粿众创空间B17室
联系方式:15051811860